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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上星期出現過的「慣例」,
明兒個是週末,應該要休兵一天,
所以今天多寫幾篇好了,免得卓小昭又罵我懶。

按照原訂的計畫,今兒個的行程該是這樣的:
騎腳踏車到墾丁,繞一圈之後,再循原路北返,
儘量在靠北邊的城鎮落腳。

但由於前兩天在花東帶給我們衝擊太大,
使得那股「用單車征服世界」的熱情暫時被澆熄。
前一天晚上開始在枋寮找租車行,希望可以騎機車到墾丁去。
但是呢,枋寮實在是很小,小到連機車行都沒幾家。
不過,想偷懶還是有辦法的,最後我們上了客運。
直接一路殺到墾丁去。


其實現在想想,既然我們沒有騎單車過來,
那我們殺來墾丁的目的是什麼?
好像只是為了「留下足跡」這個有點蠢的理由吧…
不過,前幾天都沒進帳的紀念章,倒是在這兒大大進補。
總共蓋了七、八個吧?
降應該有所交代了。

花了錢坐客運後,似乎就不差再花點錢租摩托車了。
因此,在墾丁的這三個小時,我們就靠一輛機車狂飆。
這兒晃晃、那兒走走,逛市集般的照了幾張相後就拍拍屁股走人。

看得出來富哥每次踏上動力交通工具都洋溢著笑容吧!
(這是小大發現的!)

哈,Just Kidding。
這是我們在枋寮客運時照的。
下一張才是在機車上的「英姿」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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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usan12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