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做個有錢人.
所以老實說, 沒考上研究所時, 我沒有很難過.
因為我可以開始賺錢了.

很久以來, 我都沒有想過我會當個業務, 尤其是個房仲業的業務.
就像當初選擇唸法律一樣, 這些選擇都是在短短幾天, 甚至是幾週之內發生.

 我想過當個美語老師.
以我的能力, 在一些小補習班混一混應該沒問題.
不過, 我的月薪能有多少?
兩萬?三萬?還是偶爾能多到四萬?

除此之外我還能做些什麼?
再回去唸法律, 還是隨便找個我現在還想不到是什麼的工作?

去年九月底退伍後, 我就一直都沒有收入.
看著存款的錢一直減少, 看著玫倩常常在假日去賺外快,
我就在想: 我真的還要繼續唸書嗎?
唸書, 就算再順利, 我也是要三年才能畢業, 
就算再順利, 我也要三年後才能投入職場.
到時候, 我都29歲了.
29歲, 才開始存結婚基金, 才開始存購屋基金, 
以一個薪水階級來說, 好像有點晚.

我想工作, 我一直都很想要開始工作.
我想要錢, 我不想要再看著想買的東西, 而得先想想明天的飯錢.
我想要變得有錢, 當我爸跟我說Lexus的車有多好的時候, 
能不要想太多就買給他.
我想要變得有錢, 當妳看到小熊維尼的玩偶時, 
能不被3000元的價格嚇到.
我想要變得有錢, 當我們第一次一起去迪士尼時,
妳可以把想要的東西都搬回家.
妳可以吃任何新奇的東西, 不要考慮那幾百塊錢的價差.

我想變得有錢, 我想為了我們的幸福而變得有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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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usan12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