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本人謹就2014年之文章「好個李泓見」乙事,造成李泓見名譽上的損害,致上最深的歉意。本人保證,嗣後不再有類似情況發生。同時請勿撰寫文章致妨害他人名譽,以免觸法

立書人:劉憲東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iusan12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