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更還是得仰賴公權力;獎勵只是錦上添花而已。
都更的獎勵愈來愈多,都更類型也愈來愈多元化。
反倒是釘子戶(或是說不同意戶)的解決方式一直不變:
協商、協商、再協商。

不過,我個人覺得,協商是沒辦法完全解決問題的。
還是要回歸公益、多數決...等等目標,要有完整的配套才能解決釘子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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秉於實事求是的精神,來看一下到底是怎麼回事好了。
新聞裡只有地號的代表號,所以下圖是建商的公聽會簡報截圖。
15235817_10208409813905107_4281368154969759750_o.jpg  
可以看得出來的是,黃色的區塊中,唯一臨路的是「景平路241巷82、84弄」
而且,84弄應該還是法定空地留出來的道路。只有82弄才是真正的「路」。
再仔細看,有臨82弄的居然只有右上角那五戶而已...
至於82弄有多大?就是下圖,大約是6米巷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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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這個案子基本上在公聽時,就只能仰賴台鐵局的高抬貴手!!!

至於,台鐵局說的「表示即便台鐵局不參加都更還是能進行,建商不應誤導民眾。」有理嗎?應該是有。
因為假設能再整合1223這塊地號,儘管不太方整,但進出的路口就有了;不需要台鐵局這塊才能都更。

然而,我想得到的、建商一定也想得到。所以來看看1223地號上面是甚麼?
如下圖,上面是六層樓的公寓,共有15戶人家,而且是78年才落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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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理論上可行,但實務上根本不可能。
所以這個都更案,幾乎在一開始就擺明了要吃台鐵的豆腐。

好啦,上次哪些誰誰誰們說,「都更不需要棒子的」透過溝通與協調就能解決問題。
請問一下,這宗該跟誰溝通與協調呢?

不管硬要台鐵局或是1223地號哪邊吃下去,那都是要「棒子」才有效;
沒有法律的規範、要求,那整堆土地上的所有權人,就算往東往北再多整合幾筆、再多溝通都沒有甚麼太大的用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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