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是在朋友的FB上,朋友的朋友寫的。
真的覺得寫得是太好了,一針見血。
人不可能不犯錯,我們都有菜的時候,也有疲累的時候。
重點是,犯錯後,能不能從中得到啟發、下次不再犯錯。

但我們家新人就是一個不知悔改的人...

話說這件事情是這樣;
過戶時,客戶都要在文件上用印。
這塔文件很多,
像是登記申請書、土地(建物)買賣契約書、增值稅申報書、契稅申報書...(還沒完)。
某次呢,新人就做了一個案件、印出來後、要去找客戶蓋章前,
我有發現文件上有「不少」錯誤。
這個不少,不是「一顆兩顆三顆四顆連成線」這麼少。
如果四顆才可以連成線的話,那應該可以連個兩三條線。

當時慈眉善目的我就說呢:「要嘛就現在改一改、要嘛就到時候報稅前要改一改。」
(當然,這是不對的,小朋友別學。)

過幾天,我不小心瞄到他已經要送出去報稅的文件上,
竟.然.完.全.沒.有.改.

好,基於公司的利益是最大前提之下,我就默默的把錯誤改好,
叫新人看一看是怎麼改的,再送出去報稅。

之後呢,就過了一陣子。

剛剛前面講說小朋友別學的事情,在送過戶時發酵了。
因為,某個很嚴格的地政事務所竟然說:降改是不行的,請重新給客戶用印!

那時候我人在曹營身在漢,厄,不是,我剛好公出不在。
所以呢,就責成新人說(我想,責成他也是一個天大的錯誤),
請用其他方式(這是甚麼其他方式就先別說了)改好、再送到地政一次。

那天傍晚,我回到辦公室後發現,新人改的東西居然是「錯的」!
錯的很誇張就算了,因為我已經叫他看過甚麼是對的;
更誇張的是,他居然把原本是對的資料也改成「錯的」。

也就是說呢,本來是錯的東西,沒有改成對的;
本來是對的東西,又改成錯的。

幹,那我整份文件不都是錯的...

這篇文章打到這邊,我突然發現我是一個很有耐心的人。
當時沒發現是因為,這整個過程大概有兩個月左右,所以沒特別感覺。
但這樣想想,他居然一件事情可以「一次兩次三次四次一直錯」。

你以為結束了嗎?還沒。

這個案子最後悽慘落魄的結案了。
我拿著文件跟他說,你現在應該知道要怎麼做了吧?
儘管已經結束了,請用同樣的資料,
重新再打一份正確的文件給我看一下,FOR UR OWN GOOD。

等我隔天拿到了後,我發現,居然很無限迴圈的回到了階段一。
錯的東西還是一樣。

也就是說,經過了這兩個多月的錯誤、讓我們「其他人」被客戶、地政羞辱後,
他居然一點成長都沒有;而他是唯一在案件上需要成長的人。

為什麼我剛剛要把「其他人」框起來?
因為我想他的羞恥心應該異於常人,不會有被羞辱的感覺。

但我當時還是個好人,直到發生「鳴=嗚」事件前
我都自詡為一個耐心、愛心無限大的好人。

我還是跟他說,麻煩改好,再給我看一下。

但一個多月過去,我已經沒看到了;其實,我再也不想看到了。

TO JUDY,這篇是我本來就想打的,但一直沒空。
但我想,憑著這篇的內容,我應該可以贏小棠萬千倍!
儘管我不想在這個項目領先啊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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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usan12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