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覺得銀行都不會出錯,
可能以前我是菜鳥的緣故吧。
所以說,每次去跟行員拿資料、問事情,
總覺得他們都很專業、說出來的話很有份量。

而我要做的事情呢,就是把他們說過的話奉為圭臬,
千萬不要有所違背。

500k長征完的隔天,又有其他銀行給我出包...

話說這個案子十分的急,
急到客戶那邊蓋完章之後,是客戶自己拿去銀行,
而我們同一天也去銀行取文件、直接送地政事務所。

所以呢,我也只看了一下文件是否備齊、章是否漏蓋,
就又踏上了遠征的路途。

只不過跟佛羅多不同的是,我沒有山姆陪伴啊...

這個案子有多急呢,我可以稍微講一下。

設定的金額是在銀行蓋章的當天才決定的,
而我中午去蘆竹送件後,
這天唯一的任務就是坐在地政事務所,把案件給等回來。

不過呢,在等的時候,晴天霹靂來了。

審查:「ㄟ,你這兩份契約書怎麼會不一樣。」

啥,不一樣?

契約書都是正副本各一份,我們每次印的時候,
都是一個檔案印兩張,怎麼可能會不一樣?

在我滿腹狐疑的拿起來比對後才發現,

X的,還真的不一樣ㄟ!!

怎麼會一份是消金版、一份是企金版?!
(個人借貸和企業借貸的債務內容會有點不太一樣,
譬如說,個人通常會含信用卡契約,而法人自然不會有這一項。)

這下妙啦,客戶在觀音、銀行在台北,我正在蘆竹,
怎麼可能拿回去重蓋一份之後,還來得及回蘆竹設定?

後來,跟銀行和客戶討論的結果後,
權宜之計就是先用備章做修正;
也就是說呢,我把錯的部分劃線刪掉,直接在旁邊填上正確的內容。

總共刪了3百多字、寫了4百多字上去...
這份設書,拿出去看還真是貽笑大方啊。

怎麼會發生這種契約書前後文不一致的狀況就懶得去考究了,
妙的是,在急救的中間,銀行那位承辦小姐說了一句話:
「其實我蓋章時有發現兩份合約書不一樣ㄟ,但我以為這是這個案子比較特別。」

我的天哪,我想,我真的不是菜鳥了 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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